区委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区委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收支管理,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和重点建设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区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截止2023年XX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800万元,占考核任务70000万元的94%,较序时进度超收16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1%,增收7622万元;上划上级收入完成50389万元,同比减少6.58%,比去年同期减少3550万元。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发挥财政职能,认真组织收入

强化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税源动态监控机制,加大税源监控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等对税收的影响,联合税务部门积极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协调非税收入组织部门,做到应收尽收。截至XX月底税务部门完成收入34697万元,占考核任务的84.63%,比上年同期增加XX.56%,增加3872万元,较序时进度短收288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收入31103万元,占考核任务的107.25%,比上年同期增加13.71%,增加1967万元,较序时进度超收4520万元。

(二)坚持过“紧日子”,保障基本民生

严格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上。截至XX月底,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3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4194万元;科技支出4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27万元;农林水支出256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5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2万元。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了我区社会和谐、生态环保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民生资金的社会效益凸显。

区财政部门紧扣财政发展重点,积极探索财政监督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按照财政“大监督”要求,加强对全区147家预算单位的资金安排、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约束,对一般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对重点单位、热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同时推行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绩效监管,组织人员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监督,并提供项目自评报告。截止目前区财政部门共审核绩效自评报告200个项目,共计9913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XX337.62万元,逐步形成了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助推财政监督工作转型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形势严峻

一是截止目前,非税收入已无增长空间,需要税务部门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受到疫情、汛情的双重冲击,我区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存在较大困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优化财政收支结构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强化政策研究。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采取积极有效财税增收措施,深挖收入增长潜力。协调税务部门和非税收入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税护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应收尽收。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努力促进增收节支;统筹整合资金,把有限资金用于保障、改善民生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紧紧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XX21”战略举措,以及市党代会确定的“六个一”先行目标,准确把握财政工作使命职责,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筹资金。各责任股室(中心)及分管领导要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从而减轻本级财政压力,确保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保证全区事业稳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是运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二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惠企利民;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制定年度化解方案,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全面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财政党建工作

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通过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统筹、深度融合、始终贯穿,实现党的建设与财政事业联动发展、相互促进。一是“党建+财政发展”,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帮扶,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二是“党建+财税改革”,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推进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建设;三是“党建+能力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四是“党建+机关文化”,充分发挥党建办公室、财政文化宣传栏、图书室等载体作用,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

区财政部门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把实现财政现代化工作向助推发展、组织收入、民生保障等各项业务延伸,使财政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0

评论0

请先
显示验证码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