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确保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重点环保工作按照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机构

成立2个环保专项督查组,具体组划为:

(一)第一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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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压力传导。督查组要坚持目标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要综合采取通报批评、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追责问责等措施,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各部门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环保工作短板。

(四)突出督查重点。督察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做到精准聚焦,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工作,及时反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推动重点区域环境和环保重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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